10月8日,24直播网报道,《马卡报》对西班牙资深法律顾问、专业刑事律师塞萨尔·拉赫进行了独家访谈,就足球界备受瞩目的内格雷拉案件进行了详尽的法律剖析。随着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向欧洲足球联合会提交了相关案件文件,内格雷拉案件这起久远的体育贿赂纠纷再次引发热议。拉赫指出,欧洲足球联合会的纪律处分权限被众多行业人士所忽视。
拥有超过二十年专业背景的拉赫,其研究重心集中在西班牙刑法中与体育领域贿赂相关的条款。在接受采访时,他阐述了西班牙司法界的观点,即体育贿赂被视为“潜在危险犯罪”,这意味着,无需证据证明比赛结果的实际操控,只要证实双方存在旨在获取裁判偏袒的协议,即可构成犯罪。他将这一概念与酒驾行为进行类比,即便未发生事故,酒驾本身即构成违法。西班牙最高法院在奥萨苏纳案件中的最终裁决,确立了这一法律原则,并成为西班牙首个体育贿赂的有罪判决。该裁决指出,即便此类行为在足球界一度被容忍,但它们依然构成刑事犯罪,为内格雷拉案件的法律判断提供了关键参考。
在探讨主观犯罪动机的判定问题上,拉赫指出,确立犯罪动机往往难以仅凭录音或供词直接证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赖一系列间接证据的完整链条来综合推断。依据西班牙宪法法院的规定,必须搜集多项经核实的事实,这些事实应指向同一个结论,并能够排除所有可能的合理解释。奥萨苏纳案件中的裁决也采纳了这一证据采纳的原则,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内格雷拉案件的评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涉案方提前做出有罪推定。
在当前案件中,内格雷拉事件涉及的三种独立追究责任的方式构成了主要的争议焦点。首先,西班牙国内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其中之一。其次,西班牙本土的体育行政问责也是一条路径。由于追诉期限的限制,巴塞罗那俱乐部在西班牙国内刑事和体育行政层面已经无法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处罚,他们现在只能作为证人接受审问,不再被视为犯罪嫌疑人。至于欧洲足联的纪律审查,则是第三种独立的追责途径,它不受西班牙国内追诉时效的限制。欧洲足联无需等待西班牙最高法院的刑事终审判决,可以独立进行审查并实施纪律处分,这些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联赛积分扣除、欧洲赛事禁赛,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剥夺相关赛事的冠军头衔。
拉赫指出,皇家马德里在处理此案中,综合运用了刑事起诉、欧洲足球协会纪律审查以及媒体宣传等多重手段。在刑事领域,作为私人原告,皇马享有查阅案卷、提供证据以及参与审讯的权力,即便检察机关立场不定,也能确保刑事程序的稳步推进。在体育纪律方面,皇马向欧洲足球协会和西甲联盟提交了相关证据,从而启动了欧洲足球协会的独立纪律审查,其进程可能比西班牙国内的刑事审判更为迅速。在舆论方面,皇马持续保持案件关注度,对相关机构施加外部压力。拉赫还强调,私人起诉并不强制要求原告具有公共利益动机,只要原告与案件存在合法利益关系并遵守诉讼程序,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拉赫强调,内格雷拉的案例主要依赖间接证据,与尤文图斯的电话门事件和阿姆斯特朗的兴奋剂争议在证据构成上有着显著的不同。电话门事件中,关键证据是核心通话的录音,而阿姆斯特朗案件则依赖于生物样本等客观的直接证据。内格雷拉的案例与奥萨苏纳案最为相似,因此不能仅凭以往著名体育丑闻的经验来预测其发展轨迹。
此外,该法律权威人士特别指出,法治的核心原则不容忽视:在正式的有罪判决下达之前,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享有宪法赋予的无罪推定权以及疑罪从无的保障,媒体和公众不得对其预判有罪。尽管现有证据足以支持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但最终判决权仅属于法院。此外,西班牙足球界的法人实体成为刑事调查的对象实属罕见。
拉赫公开表示,他对皇家马德里俱乐部怀有个人喜爱,然而,他坚称其法律评估与个人喜好完全分离,其法律意见完全依据法律法规和确凿证据。他倡导人们超越俱乐部间的对立情绪,以严格和公正的态度审视此案件的法律发展。